第174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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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晨醒来,周楚澜便透过窗户,看见外面白光一片。他悄悄从被窝爬起,又迅速给李卓曜把被子掖好,换好衣服走到门外。 天色很浓,似乎是要下雪了。 听见身后的脚步声,周楚澜回头,看着李卓曜,穿着睡衣,光脚踩在拖鞋上,打着哈欠走出来。 “怎么不穿外套?多冷?” 周楚澜把身上羽绒服脱下来,给他披上。 “看着窗户好白,还以为下雪了。广州几百年都不下雪,我来看看。” “没下呢,天气预报说下午下,今年的初雪。” “进去吧,外面冷。” 周楚澜用羽绒服把李卓曜裹住,关上门进了房间。 早饭是枸杞粥,周楚澜慢慢的搅动着白瓷勺,轻轻地说:“今天是初雪,我妈生前最喜欢下雪天。我想带你去见见她……” “嗯,好。” 墓碑上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的照片,虽然是黑白遗像,但也能看出来她生前的活力跟神采。 “很年轻吧。”周楚澜一边把石碑上掉落的枯枝捡下去,一边跟李卓曜说话。 “我初中的时候,我妈走的,白血病,治不好了。” “但我妈很顽强,她比医生说的最后期限,甚至还要多活了8个月……” “我妈叫李红梅,喜欢穿红色的衣服,性格也很热闹,是当时村里的村花。谁她都不爱,偏偏看上我爸。” “我妈出生的那天,下着雪,走的那天,也在下雪。她是笑着走的……她说她是天上最漂亮的一支红梅,要回去了……” 周楚澜很温柔地讲着这些故事,眼里隐着一层泪光,然后跟李卓曜一起,跪在了墓碑前。 “妈,我遇到了想要共度一生的人,今天,我带他来见你。” “你可能会有点意外……因为他是个男人。” “不过……从小到大,我都记得你是村里特别标新立异的人,下地干活的时候,还跟别人对山歌,喜欢戴红色的绢花发卡,喜欢赶新潮。所以,我跟他在一起,你应该不会反对吧……” “他特别好也特别耀眼,是我的太阳。” “我带他来给你看看,你满意吗?” 他们祭拜完以后,便携手回家,天空中云层涌动,走到院门口的时候,竟然真的飘起了雪花。 天气预报本来报的是下午,如今中午时分,便提前下起了雪。雪片很大,非常温柔地簌簌滚落,没一会儿功夫,地上便积了一层薄薄的雪。 “提前下雪了……看来,也许我mama很喜欢你。”周楚澜说。 “嗯。” 李卓曜把他的手紧紧牵在手心,抬头一看,富贵不知道什么时候从狗窝里窜出来,正在院子的雪地里撒欢。 富贵是几个月以前,周楚澜在路边捡回来的一条流浪狗,中华田园犬。 “快看,梅花。”李卓曜说。 “哪里?院子里没有种梅花啊?” “地上。” 李卓曜朝地上那串被富贵踩出的脚印努努下巴。确实像是一串白梅的样子。 周楚澜扑哧一笑,然后想着,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。他可以做那件,自己想了很久的事。 “你过来。”他朝着李卓曜说。 “嗯?怎么了?” 正在旁边逗狗玩的李卓曜,闻讯走过来。周楚澜牵过他的右手,把手里的那枚东西掏出来,是一枚雕刻精细的银戒指。 “苗银的材质,不值什么钱,但是是我做的,上面的雕刻也是,拜托了黎暗教我。” “你先戴着,以后等我再攒点钱,买一颗你最喜欢的蓝宝石镶上去。你不是最喜欢矢车菊蓝宝石?就买那种……” 周楚澜把这枚戒指戴在李卓曜的无名指上,然后轻轻地问:“跟我结婚好吗?” “好。” 李卓曜低头摩挲着这枚戒指,眼里泛着泪花,又从裤兜里掏出一枚粗糙的银戒指。是他之前跟周楚澜去黎暗工作室踩点的那天他做的,莫比乌斯环的开口戒。 “我每天都把它带在身上,一直没找到机会开口。今天,用上了。” “我是你的,你也是我的。” 他靠近,为他戴上。 雪越下越大,没一会儿,李卓曜跟周楚澜的头发都被染成了白色,就连眉毛、睫毛上都沾满了雪花,看起来有些滑稽。 他们看着彼此,然后又忍不住大笑。笑着笑着,又开始哭,彼此含着一双泪眼望着对方。 两人心中都高兴,都幸福,但眼泪偏生要从眼眶中挤出来。 “我们头发白了,眉毛白了,睫毛也白了……” 李卓曜眼里噙着泪,却笑着伸手拍打着周楚澜头发上的落雪。 “几十年以后,我们会真正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儿……小时候我经常怕长大,怕变老。但现在我觉得,能跟你一起老去,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。” 在漫天的大雪里面,他踮起脚尖,吻住自己的爱人,过去的事情最近李卓曜其实已经很少想起,但在此刻,在这片温柔又绝色的雪色里,很多回忆突然涌上心头,像一部很长的胶片电影,千曲万折,最终还是幸运地画上了happy ending的句点。 回想起来,在那场灾祸发生之前,他们也只是谈了两年的恋爱。两年的时间并不长,但足以铸就出一段刻骨铭心,久到记忆的长河中断七年,再次涌动的时候依然可以凭借某种本能,重新再爱一遍,就像,第一次相爱那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