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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会的。”吉米接过名片,插进口袋。他抓紧手上的塑料袋,下了车。但没等他关上车门,拉米雷兹就倾过身来,向他伸出手。“再次表示感谢,多赛特先生。”老天,这条子长得真帅。换做某个完全不同的场合,吉米可能会跟他撩上几句。但他只是接上拉米雷兹的手,匆匆一握,然后甩上车门,转身离去。-TBC-第二章拉米雷兹警官离开后,吉米花三十五美元办理了入住手续。收钱的接待员脸上刺了青,还有一口噩梦般的烂牙。不出所料,他的房间又脏又臭,光线又差。坑坑洼洼的床垫大概是在卡特当总统的年代采购的,铺盖恐怕从那时起就再没洗过。吉米脱掉脚上的网球鞋,合衣躺在脏得吓人的被子上,枕着胳膊,立刻就睡着了。他比预想的睡得更久,也更沉,直到半下午的时候才饿醒过来。浴室水压很低,他在勉强能打湿身体的涓涓细流下畅想着如何为“彗星旅店”设计宣传手册。他打算把那些主打卖点印成光面的彩色照片,比如陈尸浴缸的大蟑螂、粉红色椅垫上的神秘污渍、衣柜门上淡淡的血迹。还可以引用一些忠实住客的点评,比如隔壁的毒贩,以及那个徘徊在停车场上大声疾呼“外星人在窃听我们脑子”的男人,当然还有附近的那些妓女。还有超赞的,这旅馆真是位置绝佳!毕竟火车轨道离旅馆就几米远——每天有数不清的列车经过——而且出门就是高速公路。另外,如果你想在贵宾席观赏黑帮火并的话,“彗星”是你的不二之选。他不是没待过更差的地方;他只是不乐意被这么个破地方榨干钱包。冲完澡,他换上干净衣服,出门找吃的。阳光灼痛了他的眼睛。在昏暗的晨曦中,“彗星旅店”和它周围的建筑物还显得不那么破败,这会儿它们现出了原形:剥落褪色的油漆、锈迹斑斑的金属、龟裂的混凝土,纤毫毕露。停车场的一头聚着那群孩子也似这般光景,他们在玩一个球和一辆残旧的购物推车,一个个看上去野性未驯。吉米对他们笑了笑,但他们只报以冷脸。倒也没什么可意外的。“彗星旅店”门前的街上还有另外几家同样破落的汽车旅馆,旅馆之间穿插着荒草丛生的空停车场,路边长着疤疤癞癞的棕榈树。吉米走了几个街区才找到一个附带酒类专卖店的加油站——为您的酒驾之旅提供一站式服务。除了廉价的烈酒,那儿也卖一些日常杂货。他挑了一条面包、喷射奶酪、一盒谷物棒,还有一大瓶饮用水。他这趟上路吃得特别差,这么下去搞不好会得败血症。可他下不起馆子,连快餐也吃不起,因为房间里连冰箱也没有,可以带回去吃的东西就更难挑了。他又拿了一小盒牛奶,多少能补充一点营养。他在往回走的路上把牛奶喝了个精光。他很烦躁,本该多走走散心,但日头西沉,周围似乎也没什么风景可看。再说,要是条子回到“彗星”发现他不在怎么办?他们该不会以为他跑了吧?妈的,也许他真该逃走。条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发现汤姆是自然死亡,然后他们就会放过他。除了那双靴子,他车里也没什么值得他挂记的东西,那辆破车也离嗝屁不远了。但拉米雷兹警官把他当成体面人对待,给了他起码的信任,而吉米承诺过不会溜走。他觉得自己再逗留些时日也不难做到。回到房间,他给面包片涂上奶酪,卷成一卷吃了下去。他小时候常吃这个,除此之外就是干吃麦片、花生酱和薄脆饼,还有番茄酱三明治。要是他的哪位哥哥有那个心情起炉灶,他还能喝上方便面的汤。妈的,他的身体早该垮了,能撑到现在真是奇迹。他把前一天穿过的衬衫、内衣和袜子洗干净晾在浴室里。只要有条件,他都会尽量保持清洁。他讨厌身上有异味。他有时难免会脏兮兮的,特别是不得不在户外过夜的时候,可每当看见旁人绕开他走,仿佛怕从他身上沾染污垢和贫穷时,他会难过。找工作期间他会尤其注重卫生;没人会雇一个肮脏的流浪汉。上路奔波或是失业的日子里,无所事事的空余时间颇为难熬,所以他才努力练习放空脑子。他在床上坐下,试着什么也不想,但今天他始终无法达到那种境界。他脑子里乱糟糟的,嘈杂堪比那辆破福特。房间里的电视是遥控器出现之前的老古董,它尖声哀叫,画面时有时无。最终,吉米拿出了书。这本斯蒂芬·金的旧作他已经读过了,但他不介意再读一遍。夜幕降临。房间外的嘈杂音量达到了新高度。一对夫妻在互相嘶吼,中间夹杂着婴儿的啼哭。汽车呼啸而过。火车隆隆驶来,整栋建筑都跟着摇晃。一个女人在某处不停地重复着“你没法阻止它,因为它要阻止你”,那声音仿佛来自地狱深处。而条子并没有上门。尽管还不怎么累,他还是关灯躺了下来,依旧没有脱衣服。他梦见了地震等各种自然灾害,还梦见了蛇。***第二天上午,他不得不再交三十五美元。给钱的时候,他老大不情愿,收钱的接待员似乎也没什么好气。“这附近有杂货店吗?”吉米问。“往那边走四个路口,‘狂飙痛饮’。”接待员扬了扬大拇指。“哦,我昨天去过了。我想找地方买点正经东西吃,就是,不放乱七八糟添加剂的。”接待员瘪起嘴,摇了摇头。“好吧,”吉米说。“那我不打扰了,祝你一天愉快。”他走出旅店,在停车场里悄悄打量了一会儿那群孩子。他相当肯定他们这会儿本该在学校里上课,而那些应该照看他们的大人也不知猫到哪儿去了。根据自己的童年经历,吉米知道这样的孩子往往对当地的一切了如指掌。“嘿,”他招呼一个邋里邋遢的男孩。那孩子大约九或十岁,是其中最大的一个。“这附近除了‘狂飙痛饮’,还有哪儿是卖杂货的?”那孩子眯起眼睛。“问这干啥?”“吃腻了喷射奶酪啦。”“给我五块钱就告诉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