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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国外念书,现在已经大学了。她年纪轻轻时就跟有妇之夫生了孩子,对方一看是个男孩也就认了。可惜只认孩子不认娘,直到现在那男人换了三任老婆也没轮上她,她也想开了,说这是当小三的报应,算了。虽然扶不了正,男人在钱财方面倒是大方的。给买了别墅买了车,她自己弄点生意也帮忙打点关系还入了股,她就知足了。感情方面倒是跟荆寻类似,蓝颜知己缺不着、渴不了。“你这一身酒怎么弄的,这哪儿是喝呀,是进去打滚儿了?”不问还好,一问荆寻就委屈极了,抱着她一把细腰脸贴在胸口上:“丹姐,我今天差点儿被男人给睡了!”丹姐一阵哈哈大笑:“要搞你屁股啊?”“你管是屁股还是老二,不都一样是睡吗?要吓死我了。”“哎哟‘还吓死你了’,我还不知道你?对你有意思的谁都不放过,睡男人还不是早晚的事儿。”“什么叫早晚的事儿,阅颜跟我十多年了我也没动过他好吗?”“那是你心里还在乎他这个朋友。你跟谁能长久?当年一门心思地收了心去结婚,还有了孩子,才几年就离了?”丹姐从鼻孔里喷出烟来,像要吐火的龙,“我问你,如果有一天胡阅颜死活要离开你,又是重要的伙伴又是多年的老朋友,你敢说你不会为了留住他跟他上床?”荆寻不言语。如果说胡阅颜和舒月凉了解二十岁以后的他,那么丹姐了解的不仅是二十岁以后,还有二十岁以前的他。那个最根本最核心,无论穿上多少层皮,都改不了的荆寻。“知道你这叫什么吗?‘渴爱症’——这是病,得治!”“‘可爱症’?我是很可爱啊。”荆寻大言不惭地说。“要不要脸啊。”丹姐抬起腰来,越过他把烟屁股按在烟灰缸里,回身点了一下他的鼻子:“你啊,你是个不要脸的小杂种——老了变成老杂种。”荆寻嘻嘻地笑,上手就把她薄薄的蕾丝睡裙从前面给撕开了,两个乳`房跟着她的尖叫一起跳出来。手摸到湿滑的腿间,找到缝隙将手指插了进去。丹姐向后仰着头,发出愉悦的呻吟。“小杂种今天就干死丹姐。”舌尖含住乳`头,荆寻轻声说。女人因为沉浸在爱欲之中而闭上了眼睛,无暇他顾,看不到荆寻在欲`望之中过分冷静的眼神。是呀,他必须得承认,小时候的荆寻,一直是个爹娘都不要的杂种。第23章最后一点良心如果按照词典里的名词解释,那么三岁到十四岁之间的荆寻,是“孤儿”。亲人只有外婆,九岁以后,连这个亲人也没有了。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,外婆也不知道——唯一的女儿跟恋爱对象去了外地,一年后抱着孩子回来,却死也不肯说孩子是谁的。放下孩子就立刻出远门找工作,再回来的时候却只剩一堆骨灰,说是遇到流氓误伤。上世纪八十年代,不知父亲是谁、母亲又遭横死的孩子,周围总会围绕着许多流言:“他妈搞破`鞋被捅死了”“听说在舞厅里当小姐”“爹是蹲监狱的”。放飞想象的同时又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报以一丝同情,只是这同情在流言蜚语中显得微不足道。外婆孤身一人抚养他,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撒手人寰。无父无母又没有亲戚愿意收养,荆寻便被送进了孤儿院。他在那里一直成长到十四岁,才第一次拥有了父母。领养他的家庭原本有一儿一女,女儿已经十七岁,儿子十五岁,是再婚家庭后同父异母的姐弟。儿子中考完放假跟同学一起出去玩,不幸出了车祸。痛失爱子的母亲几乎精神失常,家人稍不注意就跑出家门在街上游荡,见到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就哭着跟在身后,被人报警不知有几次。那时的荆寻刚好又跟她的孩子有几分相似,就这样被领回了家。养父本身并不同意,只是为了安抚几近疯癫的妻子不得已才出此下策。养母虽然倾注了所有的爱,却并不是对他,而是对想象中的儿子。而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不认识的弟弟,让原本就因为继母而跟父亲不和的女儿,反对得更加激烈。不知明天在哪里的生存环境教会了荆寻一件事——怎么让别人喜欢自己。幼年时同情他的长辈和邻居,班级里心软的小姑娘;孤儿院里脾气不怎么好的阿姨,常来的志愿者;冷淡的养父,对自己怒目而视的继姐——在什么人面前该露出什么面孔,这份能力逐渐变成了他的本能。但荆寻从不抱怨。从小到大的生活让他明白,抱怨没有用,也不会有人听。他倒是经常会感谢从未留在记忆里的亲生父母,给了自己一副天生的好样貌,让他在讨人欢心这一点上走了许多捷径。他亦抛弃了廉耻。自私自利、薄情寡义、为达目的不择手段,只要能将利益最大化,他会毫不在乎地放弃体面。哪怕那个孤苦的过去,但凡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用来博得一份同情与怜悯。他丝毫不觉得如此活着有什么不对,直到遇见舒月凉。她自信,坚强,独立,不受他的蛊惑;她又温柔,敏感,纯真,能安抚他的焦虑。跟她求婚,恐怕是荆寻这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。现在看来,跟她离婚,恐怕也是最正确的决定,无论是对自己,还是对舒月凉。洗完澡查看手机,寇文义气急败坏地问他“你到底要怎么样”,荆寻却不着急回了。晾了两三天,寇文义先绷不住,假公济私地找未今要求汇报那个三十万的小宣传片。荆寻坦坦然然地带着几位负责人去了,隔着一堵墙,那边在汇报,这边按着寇文义的头让他跪在地上给自己口`交。寇文义今天打扮得很精致,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西装口袋里还折着手帕。一脸羞愤地把荆寻的性`器含在嘴里,一边舔一边控制不住地自己勃`起了。荆寻顺势踩了上去。等到两边都“汇报”完,寇文义也隔着裤子在他皮鞋底下射了,荆寻干脆利落地拉上裤链,留下一句夸奖:“舌头很好。”工作的事情不提,那一晚荒唐事也不提,寇文义也不晓得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,气不敢气,恼不敢恼,让荆寻看得十分愉悦。寇文义这个人,比意料中更加单纯又胆小,典型的外强中干——若是小时候跟自己生活在同一条街上,怕是撑不过三天就给揍进医院里去了。有那么多卑鄙的手段可以使,他却因为顾虑太多而全然没有办法,像个被关在笼子里的小老鼠一样吱吱叫。他总是问“你到底要怎么样”,说实话荆寻真的不想怎么样。事已至此,合作的事情已经没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