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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

    分寂寞。

校园生活确实新鲜,也多姿多彩,可是他却不太提得起兴趣。

周五刚到,不少同学开始计划周末的活动,去哪里看景点。

刘权松是个北方汉子,他的志向远大,立志要去爬青元市最高的山峰。

李英俊一听就拉长了脸:“爬山很累啊!”

刘权松:“外语系的美女也会一起,去还是不去?”

李英俊第一个响应:“有美女,我去。”

孙维龄也说:“去吧,我喜欢爬山。”

魏之禾还在浇花。

三人齐齐看向他,魏之禾非常体贴,不扫他们兴:“好,那就一起吧。”

他们还叫上的另外一个寝室的男生。

李英俊兴致勃勃地给自己分配任务:“去韶山可得住一晚呢,我是当地人,就让我来给大家订房间吧!”

于是,他就订了一间开在山上的旅馆。

第8章石潭

开学的第一个周末,魏锦凡和魏锦欣都给魏之禾打来电话,叫他到家里住两天,不过,魏之禾以要和同学一起在市区内转悠的理由拒绝了。

周末不行,那就中秋节或者国庆节吧,这总没问题了,两位长辈说。

魏之禾见他叔和他姑如此坚持,抵不过他们的热情,暂时答应下来。

此外,魏锦凡还和魏之禾说了店里的事情。

店里的大门已经换成密码锁,只要输入密码就能进去,非常方便。

为了确保侄子日后在店里的安全情况,魏锦凡还在店内安上监控系统,还问他要不要招个靠谱的店员帮忙看店。

魏之禾说暂时不用,他有可能只在周末才开店,到时候会再视情况招人,现在还不着急安排,魏锦凡都说好,是他太着急了,毕竟魏之禾还是个在学校大学生,要以学业为重的。

若是普通人的店开在寸土寸金之地,怕是想着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开着,他却一周才开两天,魏锦凡没说什么,只说按照他的时间安排就行,作为叔叔的,毫无条件支持。

刚成为大学生不久,第一次出游活动让聚集在一起的男生女生们十分兴奋。

九月中青元市还处在热浪浮动的季节。

早上七点,十五位出游的同学们一起赶早班地铁到汽车东站,坐大巴前往韶山。

提前在微信上的购票程序买好车票。

八点十分的车,到达车站时还差十分钟开车。

进了安检,所有人排队上车。

十五位年轻清新的面孔在班车上可以说非常亮眼。

韶山并不在市区,坐车过去需要一个半小时。

兴奋的新生们坐在一块儿,有相互看对眼的男生女生坐在同一排,交头接耳。

魏之禾一上车就开始睡觉,旁边坐的是李英俊,他本想和美女坐一起的,但实在太胖,又不好意思,只好委屈自己默默承受美女们的白眼,硬是和魏之禾挤一排。

我不能和美女坐一块儿,美女们也不能和帅哥坐一起,爽了。

一个半小时后,他们到达韶山景区入口。

到达此处,还不能直接爬上去,必须坐景区的车到达指定入口,再登山。

每个人的背包里都带上了充足的水和零食,直接上山完全没问题。

山里的温度比市区的温度低得多,不过爬起山来就不觉得冷了。

所有人都刚军训完,体力有所提升,就连李英俊也看似健步如飞。

魏之禾走得不紧不慢,虽说他待人温和,但是却从来不接受他人表白,与女生之间还是保持一定距离。比起那些喜欢和女生聊天,魏之禾这个类型的,在女生看来简直像个绅士。

韶山是青元市乃至全国比较出名的4A旅游景区,海拔1111米,不算太高,但也绝对不矮,能来从山脚爬到山顶一次也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。

韶山内有好几个可以玩的地点,爬到山顶后还能玩一天。

他们第二天早上还想看日出,放弃坐缆车的计划,直接从山脚爬到山顶,再按照原来的路线前往各个不同的景点。

虽说非暑假期间,但今天却是周末,几个大公司和景区合作,门票免费,包括周末自驾游的游客,登山的人数还不少。

不过,经常坐办公室的游客都选择坐缆车上山。

比起他们,刘权松等人觉得不爬上去简直对不起他们风华正茂的年纪。

微风拂过竹林,成群的叶子哗啦啦作响,似乎在欢迎这群年轻人的到来。

山涧溪流清澈见底,掬一捧水拍在脸上,整个人顿时变得神清气爽,扫去一身的疲惫和汗水的黏腻。

路上不仅只有他们这些年轻人,还有一群五六十岁的退休老人,他们也是不认老,步伐稳健,还唱起革命老歌,特别振奋人心,刚军训完的新生们被带得生出几分民族自豪感。

与大爷大妈们一同爬山还是挺有乐趣的,他们都是当地人,经常和一群老朋友到韶山健身,将爬山当运动。

魏之禾喜欢听他们说过往之事,比如关于韶山上的妖魔鬼怪。

李英俊这个胖子爬得气喘嘘嘘,不过休息的时候还是好奇大爷大妈口中的鬼怪故事,更何况他是本地人,从爷爷奶奶辈那听来的故事还不少,双方就有了交流。

爬了两个小时,大伙儿都有点疲惫,两拔人在一个景区划出来的休息亭休息,顺便等一等还在后面没爬上来的同学。

一位穿着红色短袖T恤的周大爷说:“你们可知道韶山道观后面的那个石潭是怎么来的吗?”

年轻人的脸庞上都写着迷茫,他们出来时有做过攻略,不过却是路线攻略,并没有深入了解韶山各个景点的来历。

刘权松问道:“不知道,周大爷,你给咱们说说呗。”他是个诚实的孩子。

周大爷就喜欢给小孩子讲故事:“那个石潭还有一段故事呢。相传在一千年前,一位在韶山修行的修道者即将得道成仙,不过他在成仙前还需要度劫,因他道法厉害,得承受七七四十九次雷击,一次比一次厉害,能将人劈得血rou模糊。”

“这位修道者怕自己过不了雷劫,将自己所有法器都翻找出来,用以扛雷。”

“他不仅有法器,还有一只非常厉害的结契灵宠,他从修练开始到差飞升一共活了一千年,灵宠跟了他八百年,这灵宠早已化形为人,原本他是可以跟着主人飞升的,可是一听主人要度七七四十九次雷击,便决定先帮主人度过雷劫后再跟随飞升。”

今日依旧是麻布衣的魏之禾难得开口:“也就是说他不一定能飞升?”

周大爷点头:“对,这灵宠要帮修道者挡雷,那必然是要先劈它的身体。”

一向对玄幻故事没什么兴趣的孙维龄也勾起了好奇心:“那灵宠原先是什么物种?”

周大爷说:“具体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