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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apter02-学不会说再见(4)

    假日,电影日。

    今天电视上所播的是《恋夏500日》,电影情节大概是在描述一位相信爱情的男生tom遇上一位不相信爱情的女生summer后所发生的事情。在和summer相处的时光中,tom感到欢愉无比,渐渐地,他不再只是想当summer曖昧不清的好朋友,反而想更进一步确认summer对他的感受,然而tom越是想成为summer的男朋友,summer越是感到压迫,他们两人之间不再有欢乐,取而代之的是沉重的不安感。

    有天,summer不说一声地走了,tom在顿时间感到天崩地裂,他的世界没了summer,而他也变得除了夏天之外的季节,彷彿什么都感受不到。他用尽方法想找回他的真命天女,却发现怎么样也没办法。两人分手后再次相遇,tom赫然发现,summer竟然已经成了人妻。

    后来他发现,summer不是不求爱情的回报,而是她不要与他携手共度未来;summer不是不能与他人共度一生,而是她所要共度未来的对象并不是他。这一切,都只是因为tom并非summer的真命天子。

    「tom真像白痴。」于庭说,「他爱上的只是他自己对爱情的想像,summer只是正好成了他想像的对象。」

    「反正在第五百天,他也遇见秋天了啊。」电影结束后,tom在面试会场遇见了一位叫秋天的女孩,两人一见如故,我想,tom虽然是summer的第二男主角,但他会是秋天的第一男主角,也就是真命天子。

    「爱情啊,真是爱到卡惨死喔。」于庭关上电视,随后转过头来,面容有些哀伤,「晓妍,我跟你说……」

    「嗯?」

    「我下下个星期开始要到韩国做採访,我们杂志的主题切换到旅游上头,所以得要实地探访才行。」

    「会去很久吗?」

    「我不知道,但起码一个月。」于庭耸肩,语气间流露不捨,「想到有那么久的时间不能见到你,就觉得有点难过。」

    我凑上前抱抱她,「又不是永远都见不了面。对了,我们现在出门好不好?」

    「出门?」她指向我的脚,「你的脚好了吗?」

    「差不多好了。」我转动脚踝,「我今天一定要买到新的高跟鞋!」

    「下次穿高跟鞋别再乱跑,小心点知道吗?」

    「好啦,我可不想再当一次乌龟了。」

    「然后要记得洗澡和打扫,不要等我回来家里变猪窝。」

    「我会的,虽然我每次都在抱怨,但我还是有做到啦。」我朝房间走去,准备换衣服,「明明就还没离开,干嘛搞的像是明天你就去韩国啊?」

    「不从今天开始讲,我怕你这傢伙会把我的话当耳边风全忘光。」

    「才不会,记得带纪念品给我。」

    后来的我们去了趟百货公司,逛了许久我才终于看到一双我喜欢的高跟鞋。于庭说那双鞋和先前鞋跟断掉的那双很像,仔细一看,还真的是。

    我想,我只是懒的改变。

    习惯难改,而我懒的改变。

    ※

    和赵予寞再次连系已经是星期五了,这次他们要下订的数量和前笔订单一样,虽然夏天已经从台南回来,但大东和茗茗的离职对品管部而言依然造成重大影响。经过早上的疲劳轰炸,一直来到下午下班前两个鐘头,正当经理担心赶不上交货日时,倏地有两道身影出现在品管部的办公室中。

    我从一堆公文中抬首,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
    「不好意思,打扰了。」

    一名身穿黑色西装的男人直挺挺地站在门前,处在他身边的则是一位优雅的女人,他们的脸上没有笑容,远远的便散发出一股距离感,然而这并不会使人感到压迫,反而是让人由衷地钦佩。

    「我是从总公司调来的经理,白振熙。」

    此时,我听见夏天在我身边狠狠地倒抽口气,惊讶之情在她的脸上展露无遗,她的嘴开开合合,却始终没说出一句话。

    我想,我是知道的,关于夏天为何如此震惊。

    「此后,品管部的经理一职便由我担任,而现在的王经理……」他的手比向秃子经理,「会至总公司代替我协理的职位。」

    「我是林缘希,也是从总公司调派来的职员。」站在他身边的女人随后接话,「而我在此的目的则是协助白经理,请各位多多指教。」语毕,她便扬起了一抹礼貌性的微笑。

    『谢谢你一直陪着我,不管好的坏的,没有你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』

    「晓妍姊,白、白、白振熙耶……」夏天扯扯我的手臂,难以置信地道,「他怎么会被调来分公司啊?」

    「谁知道呢……」

    自他们进门后,我的眼神始终没有从他们的身上移开过。

    白振熙依然是我记忆里的那副轮廓,但他的头发长了些,左手上的那隻錶已经不是我印象中的黑色g-shock,反而是带点成熟的金色ck,他眼神中的稚气早已褪去,取而代之的是刻意佯装出来的,冷漠。

    林缘希的头发已不再是高中时期的那头长直发,而是一头俐落的短发,脖子上的那条项鍊讽刺的还是我送给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,我还记得那是花了我一个月的打工钱所买的。嗯……她身上的白色套装,很适合她。

    这瞬间,我终于慢半拍地想起我忘了白振熙和我是在同公司上班的这件事,只是他是在总公司而我是在分公司。

    你问为什么他在总公司?

    因为白振熙是董事长的儿子。

    而我,忘了白振熙是董事长儿子的这件事。

    我,刻意忘了白振熙是董事长儿子的这件事。